7月23日,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管理工作暨体育设施国家标准培训会议在贵阳召开,该会议由贵州省体育局举办。出席会议的有国家体育总局政策法规司处长卫虹霞、北京华安检测中心主任刘海鹏进行授课;省体育局副局长王建忠、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李兵;省体育局政策法规处处长王园园主持会议。各市州体育主管部门负责人、省体育人力资源中心、场地管理中心和部分高校体育设施建设管理负责人共160余人参加培训。
本次培训会议旨在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和国家体育总局《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学习掌握体育设施设备标准化相关知识,加强我省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管理工作。
王建忠在讲话中对加强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管理工作提出两点要求,一要充分认识做好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管理工作的重要性。高危险性育项目许可是体育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事关体育事业发展全局,树立和提升体育部门形象的重要工作,做好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管理工作,是满足人民群众健身需求,保障和改善民生,扶持发展全民健身服务业,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需要,做好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管理工作对做好全民健身事业和体育产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二要积极组织实施好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工作。组织开展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是一项紧迫的任务,各市州体育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组织协调,及时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掌握工作进展情况。要加强部门沟通,主动与人保、工商、质监、安监、法制等部门联系合作,共同为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者获得许可、合格经营提供服务和帮助。要加强宣传培训,通过电视、广播、电台、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对社会进行广泛宣传,扩大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管理的社会认知。要将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纳入全省体育系统“六五”普法教育的重要内容。同时加快执法人员的培训,做好执法人员的储备。加强职业鉴定,按有关规定继续加紧游泳社会体育指导员、游泳救生员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积极组织有关人员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帮助他们获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
会上,李兵从严格规范执法,强化程序意识;严格监管,强化责任意识;依法处罚,强化公正意识;行政执法要服务发展,强化大局意识四个方面对我省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管理工作提出了建议。
培训会议上,卫虹霞就经营高危险性项目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范围、法律依据、审批条件、行政许可及执法检查的具体流程等方面进行了授课。刘海鹏就体育设施实地检查、体育设施、经营场所国标检测等方面进行了讲解与演示。